第九章_渺渺兮予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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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

  千千渺渺兮予怀!

  偌大的病房里,监护仪滴滴响着,老钟关小加湿器,悄悄去拉窗帘,刚睡着的季渊突然醒了。老钟笑,露出满脸褶子:“这回还不到五分钟呢,一次比一次醒得快。”说着塞了个垫子到他背后。

  “老啦!”季渊咳了两声,“这事儿完了你也歇一歇,一大把年纪候着我干什么。”

  “那你得赶紧好起来,等你出院了,我就不管你,回去伺候小外孙。”

  季渊扯出个笑,苍老的面容无精打采:“我倒羡慕你。”

  老钟说:“不着急,孩子们的事情由他们去吧,我们老啦,不管用,也管不住。”

  他随手拿了张报纸,老钟递给他眼镜,边看边问:“学校还好?”

  “好着呢,我三天两头去看他,静下来了,也没闹着要出来,他还是有分寸的。”

  季渊又咳了一下,说:“这事儿完了安排他去南边,我这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,这边斗得厉害,放他去基层磨练几年再回来。”

  老钟想到昨天晚上,心中暗暗有谱,于是趁老爷子午休时,约了顾佳靓。

  顾佳靓穿一条亮黄色裙子,十分明艳动人,定是没料到老钟会约他,客客气气地倒茶。

  “老钟叔今儿怎么有空?”

  几个孩子,数顾佳靓最有礼貌,回回见了他都叫一声老钟叔,不像季邺南和周礼几个混孩子,老钟老钟叫得比季渊还顺口。

  “老爷子睡了,我正好出来放放风,你最近还好?”

  顾佳靓点头:“培训课题和师资都妥了,就剩下地儿,地段好的太贵,便宜的又太偏。”

  “你大小姐还愁找不见地儿啊,甭说你爸了,跟老钟叔说一声,这地儿也帮你办得妥妥的。”

  “我爸一直反对我干这儿,找他干什么呀,自己的事儿自己搞定。”

  老钟对他竖了个大拇指,瞧这孩子,多么独立。他看了看表,咳了一下,回到正题:“小季身边最近冒出来的那女孩儿你认识?”

  顾佳靓愣住,仔细想了一遍,好像是有那么一个姑娘,问:“出什么事儿了?”

  “唉,倒是没什么事儿,这不赶上老爷子这事儿了,老钟叔的意思,不想他谈恋爱分心,你们是好朋友,你看能不能出面……劝劝那女孩儿?”

  顾佳靓脸上唰地变红,又觉得好笑。老钟不好意思道:“老爷子的意思也是不想他耗在这上面,我这张老脸找他谈这个,他哪里听得进,想来想去还是你最合适,再说之前不都是你出的面,搅黄了的那些姑娘散就散了,他也并不在意。”

  顾佳靓笑得合不拢嘴:“不知道咱俩了解的是不是同一人,据我所知,这回这个不是他女朋友,小姑娘正上赶着倒追您家少爷呢。”

  老钟放大瞳孔,感到不可思议:“那就更应该出面了,小季肯定反感她,碍于是女孩儿不好伤她面子才一直拖着,上赶着的女孩儿多不好啊。”想着他家少爷有可能被羁绊住去南边的脚步,从而使老爷子伤心卧床不起,他就觉得惶恐,“佳靓,好姑娘,这回你必须得出面,到现在小季还没和她处一块儿,说明小季不喜欢她,你出面解决了是帮他一忙,回头他肯定好好儿谢你。”

  “哪儿敢指望他谢我啊,他少给我摆脸色,我就谢天谢地了。”

  老钟一脸暧昧,就知道这俩青梅竹马肯定有戏,这可不是日久生情了,连说话都这么老夫老妻。

  温渺这几天不开心,因为温如泉认定她在谈恋爱,举着衣架一路将她从自己家撵到了倪翼家,她不想和老顽固争吵,上大学谈恋爱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儿,落温如泉眼里就是罪恶不赦,基本和不守妇道差不多级别的罪恶不赦,她不敢想象,要是上初中传纸条给隔壁班长的事儿被老头儿知道,他会不会做个猪笼把她放进去,再丢进十公里外的护城河。

  这都不是重点,重点是她还没和季邺南谈上呢,白白挨一顿揍,搁谁谁也不开心。

  于是当顾佳靓拎着一沓信件和照片出现在她面前时,她仍是恹恹的,丝毫没有情敌光临、加强防备的战斗力。顾佳靓盯着她,缎子似的长发,藕白的皮肤,满脸写着不开心,可依旧漂亮得如同新生的嫩芽,她实在不明白,这么美的姑娘,季邺南为何不喜欢。

  “你找我有什么事儿么?”

  顾佳靓点点头,示意她看桌上的一摞东西。

  “这是什么?”

  可能因为太小了吧,顾佳靓看着她想,一喜一怒、一点一滴,任何感情都在顷刻间都表露无遗,稚嫩到肤浅,就像未熟透的杏,看上去诱人,吃下去酸涩,他打小比同龄人成熟,看不上这样的姑娘,应是合情合理。

  “信。”她笑着说,突然觉得老钟安排的这件差事儿太没挑战力,根本不用多说什么,对面的姑娘已经输得一败涂地,“从小到大,追他的人写给他的信。”

  温渺脸色突变,像即将来临的暴风雨,顾佳靓想,果然是太嫩了啊,觉得好笑,但忍住了,继续说:“一直以来,喜欢他的人很多。”说着摊开那叠照片,“你看这儿,全是美女,都是他交往过的对象,有半年的,也有一星期的,甚至还有他记不住名字的。”

  “别以为给我看这些我就会退缩,你这叫卑鄙,凭什么拿过去来比,他都没说我什么,你在这儿瞎叫唤!”

  顾佳靓笑出声:“姑娘,我可没有瞎叫唤。你想过没有,他没对你说什么,可能仅仅是因为无话可说,他对你没感觉,何必把以前全盘托出,要是有感觉,又何必到现在还不答应你?”

  她看着她干净的一张脸,写满青春的张扬,她多大来着?好像刚上大学,等同于高中毕业,怪不得这么眼熟,“高中那会儿有一姑娘追她,肤白貌美成绩好,比你有意思多了,全校大会上举着话筒表白,连班主任都给她鼓劲儿,最后也没戏,说明什么,季邺南不喜欢这类型。”说着,突然问,“你最讨厌吃什么?”

  温渺愣了愣,答:“胡萝卜。”

  “对!好比你最讨厌的胡萝卜成天儿地追着你,叫你吃它,你对胡萝卜什么感受,季邺南就对你什么感受,明白了吗?”

  温渺皱了皱眉,这事儿能这么比吗,胡萝卜会泡茶吗,胡萝卜会天热递水、下雨送伞吗,胡萝卜会一声不吭等五六个小时吗,要是有这样的胡萝卜,她非但不会吃它,反而会爱死它,想到这里,温渺忽然明白了倪翼曾说的卑微,哪怕是一根萝卜,也不会迁就不喜欢它的人,说到底,她竟连一根萝卜都不如。

  那种胀满的彩色泡泡又跑出来了,挤满整个心房,快要碎掉却迟迟不破,越来越大,绝望感也越来越强,她忽然觉得累了,就算是块石头,也该软了,可季邺南的态度依旧如初。她向世人证明她的爱,所有人却当这是一场玩笑。你有没有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,喜欢到没有智慧和心机,只凭着本能去讨好和索求,温渺就是这样的人。

  她沉默了半晌,问:“他叫你来的?”

  顾佳靓笑了笑,却没接话,这比说了什么还让她难受。她的手紧紧捏着信件,极小声地说:“好吧,我明白了。”

  顾佳靓的出现比任何女孩儿能让她受到打击,光他们一起在食堂吃饭,温渺都已目睹三回了,自从她出现,还没见过他和哪个姑娘亲近过。像季邺南那样的人,没有否认,却一直带着身边,应该就是很喜欢了吧。她忽然觉得,自己像别人说的那样,很蠢。

  如果他喜欢她,就不会每次见她时都摆出厌恶的表情,如果他喜欢她,就不会一路从西门的自习室躲到东门的室内篮球场……她用五天时间想通了这个问题,又联想到老温逼她吃胡萝卜的时候那种厌烦,忍不住后悔,季邺南到底该有多讨厌她!

  得不到就该放下,女孩家家的要矜持。自此她像她爹教导的那样,自矜自持,好好学习,心无旁骛。温渺有一特点,决定干什么时就会干得特认真,每天下午她会去南区图书馆坐上半小时,然后按照习惯往右拐,上了木桥到达糖水店,也会照习惯摸出几个钢镚,数了数,拿回两个放进包里,剩下的都递给柜架后的收银员,那人也习惯性逗她:“一杯饮料一杯茶么,你这钱买两杯不够啊!”

  她每回都好脾气地摇摇头,笑着说:“就一杯。”

  西门练功房后的自习室人少清静,她吸着奶茶拎着本书从后门进去,前排立即有人和她打招呼:“我说这几天怎么这么清静,原是躲这儿了。”

  温渺抬头,看见周礼,嬉皮笑脸的样子,还是瘦得离谱。她没理他,挨着窗户坐下,理书的时候才看见周礼旁边熟悉的背影,片刻间眼皮子就垂下去,只盯着书本。她看得十分投入,前排不知名的位置总有细微说话声,尔后季邺南发脾气,扔出一句你烦不烦,声音不大,但在安静的自习室算得上是大动静,周围人都盯着他们看。季邺南收了书,站起来往外走,经过挨着后门的窗户,不经意瞟一眼,那个座位上却已没了人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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