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二章 大获全胜_燃烧的海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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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章 大获全胜

  四架F-22A被J-20斩落马下,攻击KJ-2000的AIM-120D全部落空,第二轮空战以日本空中自卫队大败告终。

  从战术层面上看,这场空战算得上是现代制空作战的典范。

  虽然日本空中自卫队大败亏输,但是采用了正确的战术思想,即重点打击敌方的指挥与情报系统。

  导致战败的主要原因不是战术思想不对,而是兵力结构存在问题。

  以当时的情况,如果日本空中自卫队能投入更多的战斗机,特别是用来执行对海打击任务的F-2机群,利用F-22A夺取局部制空权,同时攻击东海舰队,即便不大可能取得巨大战果,也能迫使中国海空军全线退缩。

  当然,这场空战尚不能决定F-22A与J-20的优劣。

  J-20能取胜,靠的是系统力量,如果没有舰队与预警机提供的战术情报,J-20根本不可能发现F-22A。

  同样的道理,如果F-22A得到了舰队与预警机的支持,肯定不会有如此惨败。

  这场空战的经典之处,正是体现出了系统力量在现代制空作战中的重要性,证明先进战斗机并不是夺取制空权的充分保证。

  中国空军能够旗开得胜,也与采取了正确战术有关。

  在这场战斗中,J-20更像是防空截击机,而不是F-22A这样的制空战斗机。

  交战过程中,J-20机群兵分两路,四架在八千米高度上、与F-22A迎头并进,四架在不到一千米的低空飞行,悄悄逼近F-22A机群。发动攻击时,高空的四架J-20率先锁定目标、并且发射了导弹,随后跟进的四架J-20的火控雷达以被动模式工作,为PL-12D提供引导信息。

  整个交战过程非常简洁,没有丝毫拖泥带水。

  最终,能够一举击落四架F-22A,也与中国空军在对空弹药上做出的努力有关。

  与美国刚刚列装的AIM-120E一样,PL-12D也是双模制导导弹,除了具备主/被动雷达制导能力之外,还用有一套完整的红外/紫外被动制导系统,能够在攻击隐身目标时获得最大的自导距离。

  从某种意义上讲,双模制导已经是视距外空对空导弹的发展趋势。

  受弹体大小限制,雷达制导的空对空导弹很难安装大功率雷达,因此在对付隐身目标时的自导距离大大缩短。以PL-12为例,在对付F-22A时,以主动模式工作时的最大自导距离仅有两公里,而PL-11的红外/紫外导引头对F-22A的锁定距离超过五公里,连格斗导弹都比不上。

  自导距离缩短,必然使得导弹的命中率大幅度降低。

  在第二次朝鲜战争期间,PL-12仅击落了一架F-22A,而PL-11至少击落了七架。这个战果也变相说明,针对第三代战斗机开发的中程空对空导弹在对付第四代战斗机时,制导系统存在严重缺陷。

  相对而言,第四代战斗机的红外/紫外隐身能力远不如雷达隐身能力。

  改进中程空对空导弹,得在制导系统上下功夫,采用双模导引头,成为代价最小、见效最快的办法。

  攻击第三代战斗机时,PL-12D以雷达制导为主。

  攻击第四代战斗机时,PL-12D以红外/紫外制导为主。

  在出口的PL-12D上,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安装某一种导引头,或者由客户根据作战需求临时更换导引头。比如卖给委内瑞拉的PL-12D就能在五分钟内更换导引头。一些重大客户得到特别照顾,采用了与中国空军相似的双模导引头,在空战中由飞行员事先选定导弹的制导模式。比如巴基斯坦获得的就是PL-12D的双模型号。只有中国空军与海航装备了真正意义上的双模PL-12D,即导弹在发射前不需要选定制导模式,而是在交战过程中,根据目标的信号特征自行选择。

  没有双模制导的PL-12D,J-20很难在视距外击落F-22A。

  如果进入到格斗空战阶段,结果肯定不是这个样子了。

  以当时的情况,真要与F-22A格斗的话,最佳选择不是J-20,而是已经大批量装备海航的J-11C。

  原因很简单,第一批四十架J-20并不是完备型号。

  在开发J-20的时候,最大挑战不是气动外形、也不是隐身技术,而是中国航空业最大的短板:动力系统。

  J-20的原形机在二零一一年上天时,使用的还是J-11B的WS-10发动机。

  虽然在第二次朝鲜战争后,中俄军事合作全面加强,利用先进的电磁战技术,中国从俄罗斯获得了大批先进军事技术,其中就包括用在T-50原形机上的117S发动机,但是这种发动机仍然不是J-20的理想选择,因为J-20是一种比T-50重得多的战斗机,而俄罗斯为T-50开发的新式发动机比117S先进得多。

  以J-20的气动外形,要具备与F-22A相当的机动性能,至少需要使用最大加力推力达到一百七十五千牛、推重比在九点五以上的发动机,而要超越F-22A,至少要获得最大加力推力超过一百八十五千牛、推重比在十一左右的发动机。

  中国的航空动力技术,很难在二零二零年之前提供这类发动机。

  结果是,已经服役的四十架J-20配备的全是最大加力推力还不到一百五十千牛、推重比仅有八点五的117S发动机。

  动力上的缺陷,使得J-20的战斗力并不完善。

  虽然当时空军紧急征用了十四台WS-15,也就是为J-20量身定制的第四代大推力涡轮风扇发动机,并且为四架J-20更换了发动机,但是WS-15的技术还不成熟,可靠性非常糟糕,每两百小时就得大修一次,而且空中停车率高达百分之二十,几乎每次试飞都会遇到麻烦。

  四架安装了WS-15的J-20没有参战。

  显然,配备117S发动机的J-20在机动性上肯定无法与F-22A相比,甚至比不上采用相同发动机的J-11C。

  受此影响,中国空军在使用J-20时,更多的把它当成了防空截击机。

  虽然发动机推力不够,但是依靠更好的气动外形,J-20仍然能够达到两马赫的最大飞行速度,而且拥有更大的内部油箱,能够在不携带副油箱的情况下,以最大速度飞行一千二百公里,远远超过了J-11C。

  更重要的是,J-20是一种隐身战斗机,具有J-11C无法比拟的低可探测性。

  在执行防空截击任务时,J-20的优势非常突出。

  从空战的交战过程来看,J-20正是防空截击机。因为F-22A已经遭到攻击,而且仓促发射了导弹,所以就算没有击落四架F-22A,J-20也不会逼近敌机,与机动性能更好的对手格斗。

  要知道,防空截击机的主要任务是阻止敌机完成作战任务,而不是击落敌机。

  正确的使用方式,精明的战术与精良的武器,让J-20克敌制胜,而F-22A一败涂地也正是因为在这三个方面出了问题。

  出师不利,让日本空中自卫队的士气大受打击。

  F-15J没能取胜也就算了,毕竟这种服役了三十多年的战斗机早已落后,即便进行了三次现代化改进,比起那些近十年才服役的战斗机、哪怕同是第三代战斗机,也没有多少技术优势可言。

  F-22A偷袭不成,反而被对方的防空战斗机全数击落,就太不应该了。

  一时之间,连荒川太郎都认为,F-22A无法击败J-20,日本空中自卫队难以夺取战场制空权。

  这下,已经起飞的战斗机全部留在了冲绳岛附近。

  天亮前,双方没再采取主动行动。

  可以说,持续了大约十分钟的第二轮空战,彻底打掉了日本空中自卫队的信心,让日本空中自卫队丧失了斗志。

  只是,海面下的战斗还没结束。

  空战结束的时候,“海龙”号刚刚发现来袭的鱼雷。

  要说什么的话,只能说萨非墨太幸运了,袭来的不是一条性能先进的MK48mod7型重型反潜鱼雷,而是日本自行研制的89式重型鱼雷。

  不可否认,在经过数次改进后,89式也是一种很先进的鱼雷。

  只是,跟采用热机推动的MK48相比,电动推进的89式鱼雷的射程短得多,特别是在最大航速时,仅有二十公里,即便采用低速航行,也不会超过四十五公里。

  当时,攻击“海龙”号的,正是突前的那艘“苍龙”级。

  日本艇长的反击行动很积极,可是在相距近四十公里的情况下,只能让89式鱼雷以三十五节的低速航行。

  即便如此,鱼雷逼近“海龙”号的时候,也只剩下不到五公里的航程了。

  这点航程,根本无法跟潜艇周旋。

  使用诱饵干扰弹之后,“海龙”号开始加速转向,规避逼近的鱼雷。

  五点二十二分,在发现鱼雷大约六分钟后,“海龙”号上的官兵听到了非常猛烈的爆炸声,追击“海龙”号的鱼雷在潜艇后方大约一千二百米处击中了诱饵干扰弹,并且以近炸方式引爆了。

  紧接着,潜艇官兵又听到一次爆炸声,只不过微弱了许多。

  调整航向后,“海龙”号的被动声纳接收到了一些来自海面的噪音,随即判断是逼近的反潜直升机。

  萨非墨吓了一跳,毕竟这里离冲绳群岛也不远。

  直到通信军官送来消息,确定飞来的是东海舰队的反潜直升机,而且收到到了由直升机发来的作战命令,萨非墨才松了口气。

  显然,击沉最后一艘日本潜艇的就是那些反潜直升机。

  命令是由周渝生下达的,“海龙”号不用返回舰队,而是转向前往大隅海峡,继续监视由此进入东海的日本舰艇。

  萨非墨没多耽搁,立即命令潜艇转向。

  不管怎么样,东海舰队受到的潜艇威胁已经解除,日本潜艇发射的反舰导弹也没能取得战果,“海龙”号没有必要留下来了。(未完待续。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,欢迎您来起点()投推荐票、月票,您的支持,就是我最大的动力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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