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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页

  他松开阚颂宁的手腕,坐起来,不再看他,脸颊却染上了一层薄红,“该起床了。”

  还是裴屿明先从床上下来,顶着乱糟糟的头发,朝阚颂宁张开手,阚颂宁坐在床边,忽然问他:“宝宝,如果我直接跳下来,你会接住我吗?”

  裴屿明想都没想就答:“会。”

  这是笨蛋骑士不加思考的答案,他说过会保护喜欢的人,那就不会食言。

  阚颂宁笑了一下,扶着栏杆,踩住最上面的一节梯子,然后松开手,轻轻往下一跃,被裴屿明稳稳地接住了。裴屿明没想到他真的会跳,虽然自己反应快,不过还是有些后怕,他用力拍了一下阚颂宁的屁股,说:“你还真敢跳。”

  “宝宝,其实我很胆小,”阚颂宁紧紧搂着他的脖子,像只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身上,“只有关于爱你的事情,我什么都敢做。”

  洗漱完,阚颂宁换回了自己的衣服,坐在椅子上,仰头看着裴屿明,好像也不准备说话。

  经过昨晚的坦白,裴屿明好像忽然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和阚颂宁相处了,他挠了挠头,有些别扭地问:“要不要去吃早餐?”

  "不了,宝宝,我还有事,"阚颂宁站起来,趁他没有防备,飞快地亲了他一下,说:“明天见。”

  他要回去好好洗个澡,把工作处理完,然后去墓园和老师说说话。希望做完这些事之后,他能甩开所有的负面情绪,认认真真地和小孩告白一次。

  第二天,因为阚颂宁的那句“明天见”,裴屿明从早上等到了傍晚。

  直到训练结束,阚颂宁还是没有联系他,他跟季凡撒泼打滚央求了半天,终于要到了他的手机,迫不及待打开QQ,从一个课程群里找到阚颂宁。

  季凡站在旁边,抱着手臂看他在对话框里敲下字又删除,倍感头疼,揉着太阳穴,无奈道:“你真的够了,这是第三次了吧……”

  裴屿明还在专心致志地编辑消息:

  “老幺手腕又受伤了。”

  太假了,删掉。

  “老幺刚才说他饿了,想吃炸鸡。”

  太蠢了,删掉。

  “老幺今天心情不好。”

  嗯?好像还不错?

  季凡实在看不下去了,忖度了片刻应该从哪下脚,最后选择踹了一脚裴屿明的球鞋,骂道:“你他妈的,直接跟他说想见面会死吗?”

  裴屿明打了个激灵,看了看鞋面上的印子,哀怨地抬起头,“哥……!新鞋!新的!第一次穿!”

  刚想挤出几滴眼泪,自己的手机响了。

  裴屿明连忙放下季凡的手机,示意他不要说话,清了清嗓子,接起电话,“喂?”

  “宝宝在哪?”

  “刚训练完,”裴屿明起身走到楼道里,无意间瞥见玻璃的反光,收了收咧开的嘴角,暗示道:“你昨天好像说要见面……”

  阚颂宁笑了一下,“当然,等我五分钟可以吗?”

  为了不显露出自己的期待,裴屿明等了五分钟整才从训练馆出来,一秒不多一秒不少,他盯着手表走到门口,抬头看见阚颂宁背着手站在台阶下面,身后明显藏了东西。

  他假装不在意,只往阚颂宁身后瞅了一眼,“那是什么?”

  阚颂宁抿了抿唇,站在台阶下仰起脸看他,拿出身后藏着的两样东西,“送给宝宝。”

  是一枝玫瑰花,还有一个粉红色的信封。

  裴屿明没有接那支花,而是径自抽走了信封,背过身拆开,展开里面C大题头的信纸,看到阚颂宁舒展漂亮的汉字和蹩脚的葡语字母。

  “宝宝,我喜欢你。

  Querida,eugostodevocê.

  喜欢你永远可爱,永远最乖,永远是宝宝。

  Eugostodevocêsemprefofo,sempreomelhor,sempreumbebê.

  我想做宝宝的男朋友,可以吗?

  Euqueroseronamoradodomeubebê,posso?”

  裴屿明的嘴角动了动,把信纸装回去,转过身,“词都用错了,一看就是翻译器翻的。”

  他说着走下台阶,继续自顾自地往前走,好像有十分的把握阚颂宁会跟上来,一边走一边说:“Querida是蜜糖的意思,不是宝宝。”

  “那宝宝教我嘛,”阚颂宁挽着他的胳膊,贴上去,“我只会说一句euteamo,想和宝宝表白的话,完全不够用。”

  裴屿明抿着嘴,把忍不住扬起的弧度藏起来,“不教。”

  拐了个弯,走到一片无人的花园里,裴屿明停下脚步,转头看着那支玫瑰,连包装纸都和他当时送给阚颂宁的一模一样,他暗自开心,至少阚颂宁记住了他送过的礼物,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敷衍。

  他问:“你为什么学我?”

  “因为喜欢你,”阚颂宁踮着脚凑近,手里的玫瑰花蹭到裴屿明的鼻尖,小声说:“那个单词没有翻译错,宝宝是我的蜂蜜蛋糕。”

  •

  在食堂简单吃过晚餐,阚颂宁去买了两瓶AD钙奶,提议绕着湖散步,裴屿明没有拒绝。

  还没走完一圈,忽然下起了雨。

  雨滴有些密,扑在睫毛上,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,阚颂宁用手遮了一下,眯起眼,指向湖中心的亭子,“宝宝,我们去那里躲雨吧。”

  话音刚落,头顶出现了一片红色。

  是裴屿明的球衣外套。

  阚颂宁愣住了,偏头看他,“宝宝……”

  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,裴屿明也用球衣给他挡过雨,也是一件红色的。说起来其实也没有很久,不到两年而已,只是中间隔着甜蜜的时光,还有分开的那一年,回想起来难免有些恍惚。

  那时他单纯觉得裴屿明可爱,时不时就想欺负他,撩拨他,那次也是从食堂出来,下着雨,他和裴屿明顶着球衣跑回宿舍。

  在阚颂宁乏善可陈的青春期里,只有来不及愈合就二次撕裂的伤口,只有欺辱和谩骂,任何春光夏雨秋月,都和这段灰暗的岁月无关。没想到三十岁以后,他有两次闯进这样的大雨,都是和裴屿明一起。

  就像现在,他们头顶着一件衣服,在雨里狼狈地奔跑,像青春电影的主人公,结局不会彼此错过。

  终于跑进亭子里,阚颂宁气喘吁吁地捂着心口,看到裴屿明几乎湿透的球衣背心,心跳快到竟让他有一种眩晕的错觉,他一头扎进裴屿明怀里,额头贴着冰凉的手臂。

  他气还没喘匀,嘴唇嗫嚅着,说:“我爱你。”

  阚颂宁怕黑,却不想承认自己胆小,他为了逃避恐惧,曾经整夜整夜泡在酒吧街,食指和中指夹着一个安全套,游离在音乐鼓点和舞池灯光之间。他知道自己哪个角度最好看,哪种表情最能蛊惑人心,他用一支烟的时间就能换一个合心意的床伴。

  在灯红酒绿的猎艳场里,他见过太多为了短时的快乐而达成交易的人,他自己也曾是其中的一员。

  在虚妄的快乐里迷失过,才知道那样笨拙的真心有多珍贵,二十岁的裴屿明从来不讲好听的情话,他给的喜欢是下雨天挡在头顶的球衣,皱巴巴的精心,是代表承诺的一截焊锡丝,寒酸是假,奢侈是真。

  能被这样的男孩儿放在心上,是多么难遇的幸运。

  于是阚颂宁不再犹豫说我爱你,不再思考自己值不值得,他知道自己爱裴屿明,知道他也爱着自己,这就足够了。

  雨声很大,湖面被密集的雨滴搅动,四周都不平静,亭子里只有静静抱着的两个人。

  “去年的这个时候,我拔了一颗牙,”裴屿明动了动胳膊,没有推开阚颂宁,而是难得主动开口,“是智齿。”

  智齿的生长是一个磨人的过程,虽然不怎么痛,但总归是平白无故多出来的东西,难以忽略。他总是忍不住去舔这个存在感强烈的小恶魔,最终选择在出国的一个星期前拔掉了它。

  即便如此,他还是没能改掉习惯,因为学业焦虑的时候,想家想到失眠的时候,常常会下意识用舌尖去寻找那一小块凹陷的软肉,也可以称之为智齿的永久性伤疤。

  没过半年,同一侧上面的智齿完全长出来了,另一侧的智齿也冒出了头。

  阚颂宁嗅着他身上雨水的味道,闭上眼睛,“宝宝,拔牙痛吗?”

  “很痛,”裴屿明吸了吸鼻子,“可是拔了也没有用,又长出来两颗。”

  “那还要拔掉吗?”

  “不想拔了。”

  智齿总有残余势力,就像他对阚颂宁的感情,习惯一旦成型,拔掉也会再生,他不想再做无谓的抵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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